Friday, October 27, 2006

中港人才接軌 改寫國家金字塔

講者: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

八大院校中,以香港大學歷史最悠久,地位最祟高。其校長徐立之的理念很清晰:要使港大成為以研究為主導的綜合大學。可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為眾大學訂下諸多條條框框,研究經費撥款又少得可憐,大學欲突破常規,貫徹徐校長的理念,真是談何容易;想令香港成為區域教育樞紐,更是任重道遠。
大專教育的藍海在哪裏?

徐立之本週三到訪本報,談香港的大專教育及甚前景。他說,每次和教資會開會,被問到大學最想要什麼,港大的答案只有一個字:flexibility(靈活)。教資會對大學生人數的限制,可以去到個位數字,其管制之嚴格可想而知。九月分政府成立高層督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許仕仁領軍,研究推動香港成為區域教育樞紐的策略,但徐立之說,教資會規定非本地生人數不能超過總數的一成、給予學生的配套設施如宿舍不足、非本地生的出路又成疑,要做教育樞紐,急也急不來。

被問到打造私立大學是不是大學的出路時,徐立之說他理想的大學經營模式是:
第一,政府不干預。大學高度自主,譬如說賺錢的學科多取錄一些學生;
第二,研究經費主要由政府承擔

徐校長不是人又要錢又要的癡人說夢。事實上,教育是非常昂貴的投資,世界上所有研究型大學的經費,沒有一間不是主要來自政府。以哈佛大學為例,它的學費固然高昂,但其實這只佔學校總收入的兩成。零五年,哈佛從聯邦政府那裏獲得的研究經費超過五億美元;在香港,零五年教資會撥款予八間大學的研究經費總和約為五億港元,真是雲泥之別。

原來,像哈佛大學和史丹福大學一類的國際級「私立」大學,其實並不是「私營」的。反之,它們的經費,絕大部份來自美國聯邦政府,只不過這些大學擁有高度財政自主權,故被稱為「私立」,不像「公營」學校般受到政府管制。港大理學院院長郭新教授,曾為本報撰文,剖析這些私立大學的經營和成功之道,總結起來,主要有幾點:

1. 國家把大型實驗室設在校園,交予大學管理。例如,大空總署把噴射推進實驗室設置在加州理工學院,每年經費逾十億美元;
2. 聯邦政府大量支持個人研究,由政府提供經費。一位教授欲申請研究經費,需要額外加上百分之五十的「大學管理費」,經費獲批後上繳予大學。這樣,大學仿如大業主,教授就像小商家,研究就成了一門賺錢的生意;
3. 即使不是大學職員,只要在申請經費時,包括了自己的薪金,大學也會樂意聘請,因此很多大學僱員實際上並不是由大學付薪的。但這些研究員往往無償為大學上課,訓練研究生,兩者相得益彰。
4. 作為全職教員,大學只付九個月薪金,其餘由研究費支付。職員為了保住飯碗固然扭盡六壬爭取研究資助,大學也可以藉此挑選最有能力的人才留為己用。

聯邦政府透過研究費和管理費間接資助大學,靈活性很高;而大學也可藉此擁有高度財政自主,兩者各取所需。香港太小,沒有一個龐大的聯邦政府作後盾,目前想走私立大學之路,很難。但若能和內地接軌,情況就不一樣了。

徐立之提出了一個「人才金字塔」的意念。他說,在一個社會裏,需要少數人才,站在最前端,專心致志從事研究,不必過問生產。然而其他人卻可利用這些少數尖端者的研究成果,套在應用、生產、營銷上,使越來越多人參與其中,漸形成金字塔的中、下層,讓社會經濟活起來。徐立之說,中國的「人才金字塔」也許不是那麼尖,中間寬一點;而香港人少,未必可以設置龐大的生產基地,下層沒有承接。但若讓兩者接軌,港人專注研究,做金字塔的尖端,把生產基地設在內地,我們可以改寫國家的金字塔,亦為自己找到一片藍海。

Sunday, October 22, 2006

「程翔案」後遺症︰北上草木皆兵 

講者:張炳玲(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吳靄儀(立法會議員)
  上周香港記者協會和程翔關注組舉行了一場研討會,討論在內地進行資訊蒐集的困難和可能碰上的陷阱。會上討論到,「程翔案」最令人關注的一點是,不但記者在內地進行採訪有可能誤觸「國家機密」,事實上隨中港兩地交流日頻,一般人在進行學術交流或北上傾生意,也有可能墮進陷阱,頗令人有防不勝防的擔憂。
  一些商人經常來往中港兩地,接觸不少人,這些人可以有許多頂帽子-民間的、官方的。在閒話家常時,他若提到一些消息,你不可能知道那是不是國家機密,他也不可能透露消息來源,這是陷阱之一;
避敏感題目 損學術水準
  香港人到內地出差,為某些項目進行資料蒐集,如果「明知」是國家機密,當然不會那麼笨寫出來,但有時候卻很難說,這是另一個陷阱;
  國內許多「環評報告」,比如說有關三峽的、有關港珠澳大橋的,都屬「國家機密」。從事環保的香港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副主席葉廣濤說,如果你知道了一些資料,又說了出來,很可能踩中陷阱。
  他說,若商人和公眾同時知道一些政策方面的消息,那就不叫「商機」;若你想辦法去了解一些內容,你不知道那是不是機密的,又是一個陷阱。
  前記協主席張炳玲,就道出學術界因程翔案引起的草木皆兵。她說,這場研討會本想邀請一些學者談他們進行和內地有關研究的經驗,可是她卻不斷「食白果」。這些學者要不直截了當推卻「千萬別叫我站出去講」,要不表現「鬼祟」,囑在引述其發言時「別弄得人家知道是我」。這令張炳玲感覺到,在學術界做研究,若要蒐集內地資訊,往往要打擦邊球。
  學者進行研究時,往往需要內地研究夥伴提供大量數據、事實、資料。學者發表論文或研究,按道理應該列明出處,這可保障自己,證明這些是正確無誤的一手資料,非剽竊所得。
  但若資料來源敏感,怎麼辦?不引的話,論文的學術地位馬上下降;引的話,萬一惹上麻煩,不但自己有禍,也可能連累內地的合作夥伴。
  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學者只好棄敏感資料不用,轉而研究一些不容易惹上麻煩的領域,這樣,只會愈來愈少人研究中國的政治、權力動向等問題,研究題目愈趨平淡,不尖銳。不但如此,有時學者在內地接觸到一些資料,不敢帶回香港作分析,怕誤觸地雷,只好能記多少記多少,考驗記憶力。
  張炳玲感慨,如今從事中國研究,「好似做賊一樣」,長此以往,在香港做的中國研究,質素焉有不倒退的?
  吳靄儀說,無論根據《官方機密條列》或二十三條,程翔若在香港審理,都不可能入罪。
倘在港審理 程翔難入罪
  以《官方機密條列》來說,若程翔要被判罪成,控方必須證明:
  (i)所披露的資料是來自官方、
  (ii)未經授權披露、
  (iii)被告人明知是來自官方,同時明知未經授權、
  (iv)明知所披露的資料是受保護的、
  (v)該披露對國家安全是有損害性的,而且明知那損害性。
  程翔一案,上面五項都不能證明。
  至於二十三條,吳靄儀說,用二十三條入罪的機會是提高了,但若案子是在香港審,則
  (i)舉證的責任在控方、
  (ii)法庭程序的獨立性有保障、及
  (iii)審案將會牽涉陪審團,由常人用常理去判斷。
  這三點足以令一個獨立的檢控專員放棄起訴。
  而且在香港審理刑事案,是以無罪為起點,控方要合理推論、逐點擧證,不能憑控方一紙「鑑定書」或「確認函」便當作證據。
  程翔作為香港居民在內地被捕,吳靄儀慨歎,過去我們那麼辛苦地爭取新聞及資訊自由的法律保障、避免兩地遣送等,一下子都變成白費力氣。
  (註:本文根據程翰所整理的研討會「初步筆錄稿」而撰)

Friday, October 13, 2006

還有倒扁的可能嗎?

講者:邱毅 (台灣國民黨藉立委)

十月十日,台灣有一百五十萬「紅衫軍」進行「天下圍攻」,要把陳水扁轟下台。這其中,少了一位倒扁的關鍵人物──有「爆料天王」之稱的台灣立委邱毅。他沒有處身人群中,卻應香江論壇之邀,先來香港參加研討會,討論這場他高度頌揚民眾「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公民運動,再馬不停蹄趕回去。

從九九倒扁、遍地開花到天下圍攻,聲勢浩大的倒扁運動有三大特色:
第一,中產階級很多,其中更包括了許多以往絕跡於抗爭的婦女,使運動深入每個階層,一呼百應。邱毅笑言,漂亮奪目的「辣妹」使這場運動生色不少,是「最被忽略的社會貢獻」;
第二,沒有特定的主群,是不分藍綠、貧富、南北的和平抗爭;
第三,參與者自發上街,因為政府顛倒是非,以「我壞,你更差」作擋箭牌,聒不知恥,群眾為了捍衛台灣的核心價值而戰。

邱毅說,群眾要倒扁,因為陳水扁一家,至少涉及五起弊案(見表),但他本人卻厚著臉,不道歉、不認錯、不辭職,令台灣人忍無可忍。這場倒扁運動可貴之處,在於許多人心裏都清楚,陳水扁為求自保必定忍辱偷生,但明知倒他不了,卻仍「知其不可為而為」,展現公民社會的力量。

儘管認為自己有可能比阿扁更早進監獄,邱毅樂觀地預測,未來令陳水扁下台的機會,還有兩個:
(1)月底國務機要案審結──這案先經審計署查帳,再由以清廉公正見著的陳瑞仁提出檢控,令人民寄予厚望,盼陳水扁終可以得到司法制裁;
(2)年底(十二月九日)台北、高雄將舉行市長及市議員選舉,倘民進黨大敗,為求自保,他們有機會和陳水扁劃清界綫,令阿扁失去最後的護身符。

除此之外,倒扁成功與否,還要看一個人:馬英九。
馬英九本來企圖置身事外,俟零八年總統選舉一到,就穩坐釣魚船,但倒扁運動進行至今,他卻顯得進退失據。邱毅認為,國民黨作為最大的在野黨,不能讓群眾孤軍深入,袖手旁觀。十月十三日的罷免案既然不能通過,邱毅認為馬英九應該提請倒閣,若通過成案,則可逼陳水扁解散國會,全面改選。因目前民進黨民望低落,屆時藍軍很有可能大勝,三分之二立院通過罷免的機會便大增。


Side box:陳水扁親信所涉及的五宗弊案

台灣民眾對陳水扁管治無方的怨憤日積月累,無處宣泄,遂透過向傳媒「爆料」一泄心中之恨。立委邱毅在台灣有「爆料天王」的外號,自去年開始,不少涉及陳水扁的弊案,都通過他給「爆」出來:
(1)2005年8月:高雄捷運案
牽涉人物有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及高雄市市長、行政院長謝長廷。
由於和陳水扁的貼身幕僚和他所提拔的官員有關,邱毅認為單就這一宗弊案,阿扁都應該引咎辭職。
(2)2005年12月:總統府炒股案
第一夫人吳淑珍涉嫌漏報股權,且進出股市,每每低買高賣,彷如女股神。
(3)2006年5月:台開案
陳水扁女婿趙建銘介入內綫交易,又被揭發涉嫌賣官鬻爵。
(4)2006年1月:SOGO案
吳淑珍被指收受禮券,此案最近審結,獲脫罪。
(5)國務機要案
總統府涉用假發票申請報銷,審理中。

邱毅說,他還有第六宗弊案捏在手裏暫時不爆,這是他的「壓箱寶」,等陳水扁下台了,失去保護傘後才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