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昨晚揭曉,網民票選第一名、最近掀起全球外交軒然大波的「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竟名落孫山,反而社交網站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卻意外當選。
《時代》欠世界一個交代
論影響力,全球用戶超過六億的Facebook亦非泛泛,但說到撼動世界,徹底實?「資訊共享」,並令更多網民俯首稱臣的,維基解密在今年可說領盡風騷。《時代》的編輯是否一如零一年不選拉登作風雲人物般,再次迴避爭議性人物,外界難知。
阿桑奇和維基解密之所以撼動世界,因為在促進資訊透明上,他們既展示了互聯網的驚人威力,亦反映了互聯網的脆弱性。
維基泄密風波揭示了在互聯網時代,公共訊息保安,尤其國家訊息保安已防不勝防。據稱泄密者只是美國一名年輕情報員,他只需一隻光碟,就輕易把總容量不過1.6G、超過二十五萬份美國外交機密文件下載,並交予維基解密。維基解密隨後與多國著名報刊合作公開部分文件,互聯網則迅速將之傳遍全球,可說無從攔截。此令美國官方大為尷尬,展開對維基解密的全面封殺。
此事最諷刺之處在於,向為資訊科技大國、擁護新聞自由的美國,應對維基泄密風波竟沿用舊思維、老手段,一方面抹黑阿桑奇為「恐佈分子」、「性侵犯者」,另一方面向其服務提供者Visa、PayPal、Amazon等施壓,凍結維基解密的網站和捐款戶口。今年初,美國還義正詞嚴地追打中國干預Google的資訊自由,如今卻顯得表裏不一。
美國大力打壓,不但令阿桑奇的光環更耀眼,更激起國際與網絡上的反擊。多國網民上街或在網上聲援阿桑奇,個別黑客甚至入侵PayPal、Amazon的電腦系統,癱瘓其服務以作報復。互聯網時代令少數不滿政府、喜歡挑戰權威的黑客(hacktivist)擁有更大破壞力。
互聯網多為善少為惡
維基解密反映互聯網威力,能將社會推向更透明,衝擊國家、企業的資訊保密制度及能力;但另一方面它亦反映互聯網可讓一小撮激進的人掌握更多權力、衝擊制度穩定。互聯網為善為惡的力量都異常龐大,但網上世界還未建立一套約定俗成的規劃與道?,如何能令互聯網對世界更多建設、更少破壞,將是本世紀人類一大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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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16, 2010
Friday, November 20, 2009
胡溫可學奧巴馬 搞網絡外交

奧巴馬果然是位網絡總統。
許多人知道奧巴馬訪華首站便與上海青年坦誠對話,展示親和力,但很少人知道奧巴馬的外交大使們對網絡民意重視不遜於總統,早就為他的訪華打了頭陣舖好路:事前邀請全國十多位博客進行吹風會,並歡迎他們攜帶電腦進場全程直播,一副君子坦蕩蕩的姿態。比起中國政府的前控制後審查,此招真是贏人又贏陣。
奧巴馬掀動 新時代網絡外交
事後其中一位有參與吹風會的博客胡泳,以「新時代外交與網絡運用」為題如是寫:「或許我們可以把奧巴馬政府推動的潮流命名為『網絡外交』(network diplomacy)……更多『非政府行動者』通過各種方式介入外交決策過程,影響民意,分享國際政治權力,民間機構的重要性並不亞於政府於部門……『網絡外交』也指外交人員充分應用新的互動工具,發揮信息的利器作用,並推動對己方之外交政策有網絡社群的形成。」他還說,「駐華使館對Web2.0應用的稔熟讓我非常吃驚」,這包括開設博客、設立Twitter帳號、登錄開心網等。
雖然奧巴馬衝口而出的「我從未用過Twitter」令他那兩百多萬Twitter跟隨者傷心了一陣子(我也是其中之一),但大家對奧巴馬團隊掌握 Web2.0的純熟毫不懷疑。他們重視與年輕人的互動、吸納網民的意見、有組織地動員群眾為競選出力。連奧巴馬自己也承認,他能登上總統寶座,網民的滴水穿石功不可沒,所以他鼓勵信息自由流通,呼籲不要限制互聯網的使用。
一些內地博客成了美國駐華公館的入幕之賓,但同時也是內地政府的眼中釘。際此讀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陳婉瑩、錢鋼主編、獨立記者翟明磊編著的《中國猛博》,尤為感慨。
猛博無懼 哪怕一再被屏蔽
這本書訪問了17名有影響力的內地博客,並收錄了他們部分精采的博文,可讀性很高。陳婉瑩說,書名為「猛博」,因為這些博客們「大膽無懼,憑浩然之氣勇猛向前」。他們大膽,因為他們敢於發表文章、投身公民運動,觸碰當局最敏感的神經;他們勇猛,哪怕博客被屏蔽了一次又一次,仍一往無前。這些博客裡,有港人比較熟悉的少年作家韓寒、有後來被捕的維權律師許志永、也有窩居小鎮的平民畫家如李小乖。
陳婉瑩形容這些博客為「公共知識分子」,說「他們是獨來獨往的一群,以『公共批評』作為武器」,並引用薩依德(Edward Said)的話,稱讚他們「其存在的理由就是特別代表所有那些慣常被遺忘或罔置不顧的人們和議題」。
不知道奧巴馬團隊禮待博客的以身作則,能為當局起到多大的示範作用,但中國的領導人並非真的不懂與時並進--1年前胡溫就已在《人民日報》官方網站《人民網》上設立了「雜錦八寶FANS圈」,發放2位領導人的活動消息,又設立留言區讓人們暢所欲言。我看見「胡哥」、「寶哥」等暱稱此起彼落,深信胡溫粉絲們的熱情,不下於公開「I got a crush on Obama」的熱女郎。期望當局不會只挑好聽的來聽,而能真正擁抱網絡洪流,尊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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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中國猛博》
主編︰陳婉瑩、錢鋼
編著︰翟明磊
Friday, August 28, 2009
網上成本低 用「免費」開拓商機

06年暢銷書《長尾理論》(The Long Tail)作者、科技雜誌Wired編輯Chris Anderson,上月一出新書《FREE》(暫譯《免費》)便先聲奪人。
首先他得到另一才子、《Tipping Point》與《Outliers》等書的名作者Malcolm Gladwell「垂青」,對方以一篇水準甚高的書評向《FREE》的理論基礎提出質疑,遂引發一場頗文明的筆戰,引起不少讀者注意。
網絡免費下載 登暢銷書榜
其次為表「言行一致」,Chris Anderson宣布該書可利用Amazon的電子書Kindle及於網站Scribd免費下載(省下US$26.99!),此噱頭大收宣傳之效,使該書一舉登上《紐約時報》的暢銷書榜。
更重要的是,「免費」之勢由網絡席捲現實,報業正是首當其衝的一員。金融海嘯下全球多份報章不約而同因為廣告收入劇減而精簡人手、瀕臨倒閉(或已經倒閉),而予取予攜的新聞網站或免費報紙卻一枝獨秀,更令人關注免費對報業生態的衝擊。
作者指免費此一銷售手法由來已久,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更比比皆是:買米送食油、訂購雜誌送贈品、簽24個月合約可獲手機零機價……然而大家心知肚明,免費通常只是引人上釣的餌,顧客最終還是要付全部代價,「先免後費」,因為世上並無免費午餐。
然而,當數碼化愈來愈深入日常生活,「完全免費」似乎真的不再是神話──我們上YouTube聽歌看戲、用Gmail收發郵件、於facebook和新相識眉來眼去……真的不費一文錢--問題是,這些服務供應商如何從中取利?這樣的模式會長久嗎?
網上資源平 經營成本續減
作者說,過去,經濟學有所謂scarcity(有限)的說法:土地、食物、原材料等,終有耗盡的一天,而且因為供應有限,所以價格不可能是零。
但數碼世界卻充斥abundance(無限),更因為科技的一日千里,使網上的資源愈來愈便宜。記憶(storage)、處理(processing)、頻寬(bandwidth)的成本每年以倍數下降(Moore's Law),經營者的成本只會與日俱「減」。
Google就是把免費運用得出神入化而財源滾滾的表表者(它市值200億美元,08年盈利比任何一家美國的汽車或航空公司都多)。其經營手法一言蔽之,就是先以免費策略搶佔市場,再從中取利(「by handing out a lot of things to make money on a few」)。
Google的核心業務是甚麼?是搜尋器。而且愈多人上網、網絡世界愈複雜,它的運算愈準確(和以前的搜尋器剛好相反)。換言之,Google的目的,就是用盡一切方法,包括提供大量免費而有用的網上資源(電郵、地圖、搜索、文書處理等)使人們上網的時間愈來愈多、對它的依賴性愈來愈大、向它提供的個人使用習慣與資訊愈來愈豐富,使Google的搜尋愈來愈精準。然後Google便可以提煉這些信息,壯大它的廣告業務!而且不要忘記:即使免費用戶與日俱增可能造成負擔,它的經營成本只會隨着科技的發展愈來愈低(舉例,每18個月,Google為你提供電郵的成本,將下跌一半)。
當然,不是所有產業都可以複製Google的這套免費模式致勝,而且正如Malcolm Gladwell所質疑的:Google的成本真的可以視作零嗎?以YouTube為例,雖然上載一條影片的成本極低,但將之乘以750億卻是個龐然大數。
報業「微收費」 「山大斬埋有柴」
Gladwell引述Credit Suisse的分析報告,估計在今年內,單是頻寬成本(bandwidth)就會花掉YouTube3.6億美元。
對報業來說,Google這種幾近以本傷人的免費模式,對市場的衝擊尤為迫切--每一個報業老闆都在問:過去的收費/訂閱模式是否必死無疑?兩年前梅鐸買下《華爾街日報》時,無視90萬訂戶帶來的堅實收入,揚言取消訂費,但他終於後悔。目前《華爾街日報》的部分內容完全免費,以保持流量,而另一方面,鐵桿訂戶數量雖少卻維持了收入的穩定。
傳媒大亨還有新實驗:微收費(micropayment)。和訂閱模式不同的是,讀者只須為個別詳盡閱讀的新聞付出很低的價錢便可,經營者期望「山大斬埋有柴」。
收費、免費、微收費,哪個會主導未來?Chris Anderson盡管提出了免費模式的觀察,未必可下定論,還待時間去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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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FREE》
作者︰Chris Anderson
Saturday, October 20, 2007
出生入死 戰地記者寫下歷史

講者:Peter Arnett(著名戰地記者、1966年普立茲新聞獎得主)
「人類的歷史,由戰爭塑造……因此我們書寫了歷史的第一稿(We write the first draft of history)。」73歲的著名戰地記者、1966年普立茲新聞獎得主Peter Arnett,在浸會大學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的一個演講上說。
前越戰記者 32歲奪普立茲獎
他任戰地記者45年,32歲已摘下普立茲獎,近代美國最重要的戰爭-越戰和海灣戰爭-他都經歷了。是甚麼令他看破生死,一次又一次進入險地?
「戰爭中,真相是往往最早被犧牲的,我去,就是要保存那些真相……而一個普立茲獎,並不是記者的目標。」
1962年,曾為《花花公子》雜誌工作、又在別的傳媒機構混過一段日子的Peter Arnett,接到一項新任務:到西貢(Saigon)去採訪越戰。
彼時,他還未滿28歲,是美聯社的記者。這是他第一次採訪戰地新聞。
結果這一去,他總共在越南待了13年,還在當地娶妻生子,婚姻維持了20餘年。
66年,他才32歲,已憑一系列越戰報道勇奪當年的普立茲新聞(國際報道)獎,英雄出少年。
然而其戎馬生涯並沒有隨之結束。
得獎次年,他就幾乎喪生在越戰其中最慘烈的一場戰役(Hill 875∕875山坡)上;75年回國後,Peter Arnett已經40開外,這輩子大概也不會再進行類似越戰那樣的報道了,豈料91年的第一次海灣戰爭(Gulf War),57歲的他被CNN徵召,一去15年,「出征」時間比越戰更長。
越戰時,他是初生之犢;此番海灣戰爭,他已是識途老馬。但兩次都讓他獨領風騷-抵埗才兩周,他就採訪了侯賽因,此後他是唯一一個成功在巴格達作出現場報道的記者,在隆隆炮火映襯下,Peter Arnett的報道開創了電視直播戰事的先河,CNN亦因此聞名天下。
「我們吃他們的食物,分擔他們的危險,有些甚至和他們一起送命。」談起戰地生涯,Peter Arnett展出一幅他穿上軍服,採訪越戰時的照片。當時的記者,許多都是第一次採訪戰爭新聞,他們隨軍出發,除了身上掛的是照相機而不是槍枝、上膛的是菲林而不是子彈外,其餘的裝束和軍人並無二致。所面對的危險當然也一樣。
Peter Arnett記得很清楚,67年11月,距他生日不遠,在接近柬埔寨邊境的一處越南高地(875山坡)上,他經歷了人生中最要命的48小時。
一天,軍中接報謂有320名美軍在875山坡上無故失蹤,奉命作出搜索。在隨團廿多卅名記者中,只有三位獲准上山,Peter Arnett是其中之一。
甘於不受歡迎 揭露戰爭真相
他們愈爬愈高,處境也愈來愈危險,終於遇上敵方的猛烈攻擊,雙方持續駁火至次日黎明。期間Peter Arnett累極,挖了一個地洞藏身,到他醒來時,已滿目瘡痍。
「我看見許多傷兵,有些還在哭。所有軍醫全部陣亡,指揮官也受了傷。」樹木被轟得東歪西倒,情景如地獄般可怕。
忽地一個炸彈從天而降,再炸死幾十士兵;須臾,第二枚炸彈又被拋下,正好落在離他20碼處,Peter Arnett心想此次必死無疑,豈知那顆炸彈居然沒有爆炸。他大難不死。
「有時我覺得自己不應身處此地,我感覺無用又無助,我不但幫不上忙,更成了軍人們的負擔。」但死去的戰友支持着他:「我知道,他們希望有人把故事繼續寫下去,那些有關軍人們英勇的、絕望的故事。所以我一直寫。」結果Peter Arnett至今未休。
Peter Arnett知道,記者絕不是受歡迎的人物,而戰地記者更甚-以越戰為例,當時的美國政府痛恨記者老是作出不利美方的報道,他們希望記者們多報道報捷的新聞,以爭取公眾支持。其中一些政客,為了阻止Peter Arnett繼續下去,甚至出動FBI調查他,希望藉抹黑終止其採訪生涯。
「可是我不是回教徒,也不是共產黨。我只是個記者。」官方無可奈何,Peter Arnett則洋洋得意。
在演講中,Peter Arnett展示了多幅攝於越戰的經典相片。其中一張清晰展示越南將軍Nguyen Ngoc Loan,在西貢一條大街上處決囚犯Nguyen Van Lem,朝他太陽穴轟槍的相片(圖)。這是另一名美國記者Eddie Adams拍攝的照片,並在69年為他摘下一枚普立茲。
Peter Arnett稱讚對方勇氣可嘉:「各位,」演講中他向正舉機朝他拍照的攝影記者們說:「如果我此刻用手槍指着他的天靈蓋,」他朝身旁的年輕華裔助理比劃着,「你們還能夠這樣氣定神閒地拍照嗎?」他說,當時的Eddie Adams,目擊囚犯即將被處決,他屏息靜氣,半分也沒挪動。
戰爭會結束,政客會消失,國家也可能不存在,「但這些照片,將永垂不朽。」Peter Arnett以自己的身份為榮。
Thursday, October 11, 2007
香港擅「造星」 北闖媒體商機

專訪麥肯鍚公司亞洲區企業金融咨詢董事劉家明
去年十月七日,一個慶祝二十七歲生日的杭州女孩,大概造夢也想不到,不過短短一年,她竟然從一個沒沒無聞的「內地演員湯唯」,一躍而成聞名華人世界的「王佳芝」吧?
電影製造明星。電影製造神話。電影製造難以估計的經濟效益。
內地明星崛起 港還站得住?
再舉一個例子。當「選美」在香港漸次油盡燈枯,「選秀」卻已在神州遍地開花。其中最為矚目的,當數湖南衛視的「超級女聲」──這個品牌,中國社會科學院在零五年曾估計它值二十億人民幣(註1)。
二十年前,香港最紅的明星是張曼玉、周潤發、劉德華;可惜二十年後,仍是他們。
香港一度是華語世界的荷里活、是兩岸三地「造星業」最發達的地區,但隨著內地明星的崛起,香港還站得住腳嗎?
「香港明星的確不如過去般在內地橫掃千軍,內地人對他們的認同感漸漸減少…幾年前開始,內地有些MTV頻道,甚至已不播香港或台灣的作品了。可是香港人還有一著棋:在內地,沒有人像我們般懂做包裝和推廣。」麥肯鍚公司亞洲區企業金融咨詢董事劉家明說。他從幾年前開始,就專責公司大中華地區有關媒體發展的業務,所接的客戶和案子,皆和電影、數碼廣播(見另文)等傳媒業有關。
目前港商要在內地從事大眾傳媒,制肘仍多,主要囿於政策:電視廣播外資半點沾手不得,即使是節目製作,也必須和當地公司合營。
「所以許多進軍內地的港商,轉而覬覦廣告銷售與節目製作。」香港商人黃宜弘、梁鳳儀的「勤+緣媒體服務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表表者。
近期熱播的無線電視《歲月風雲》也示範了此一商機:和內地電視台合作,提供香港明星,還有製作和管理拍攝的專才。
但勞師動眾拍一套片子,不如捧一個明星來得實際。
捧明星拍廣告 勝賣碟收入
「香港的經理人公司如英皇、金牌,深諳包裝之道,其專業水準暫時仍領先內地同儕。」劉家明說,行內都知道,賣唱片根本賺不到錢。出一張碟子,宣傳活動一大堆,蝕錢是意料中事。真正來錢的,「是拍電影、接廣告、開演唱會。」特別是廣告,既可減少經理人公司的支出,又可以讓旗下明星於大街小巷持續地曝光,一箭雙鵰。
英皇娛樂集團行政總裁吳雨曾作比喻(註2),投資新人就像買股票,如果相信某新人將成「大藍籌」,一年內在彼身上投資千萬是等閒──因為只要一旦造星成功,就可以為企業帶來驚人效益。去年,集團旗下三大皇牌容祖兒、Twins及謝霆鋒,帶來的收入佔整體之百分之四十,即各單位分別為集團賺取2,000到3,000萬。
Sidebox:高清數碼廣播 奧運放異彩
數碼廣播在英國、澳洲、日本和韓國等地早已大行其道,這種傳輸制式的改革,可令頻譜容納更多頻道──用平易近人的話說,即是免費廣播的頻道將更多。
畫面精細 節目增互動
最快屆年底,無線電視將增加一個包括購物、交通等資訊的「高清台」,而亞視則將新設四個頻道(新聞財經、潮流文化、購物資訊、娛樂新聞)。無線透露將投資六億元添置數碼設備(註3)。
除選擇增加外,觀眾又可欣賞畫面更精細的高清(High Depth)廣播,甚至得到更互動的觀賞經驗:「例如在看新聞時,可以選擇是否接受額外詳細的訊息;觀看類似American Idol的真人騷時,可按遙控作出選擇。」麥肯鍚公司亞洲區企業金融咨詢董事劉家明說,高清節目的製作成本約比傳統的貴一成。
對觀眾來說,高清廣播對一些對畫面要求不高的製作,例如新聞,變化效果不大。但對旅遊、體育等「常青」節目,劉家明卻揚言,此將令觀眾耳目一新:「情況就如當年從modem 上網,變成寬頻上網一樣,一旦改變,用家就無法回頭了。」經常到日本出差的劉家明早被「寵壞」,因為在彼邦看球賽,「連腳法和表情都一清二楚!」他興高采烈地說。
劉家明更補充,電視機的更替,其實一直以來都和體育盛事──奧運──密不可分:「六八年日本奧運,電視廣播由黑白轉為彩色;零四年雅典奧運,薄屏電視取代了傳統的CRT電視;接下來的零八北京奧運,將實現史上首次數碼加高清奧運廣播。」
註1:2007年8月2日,《文匯報》副刊視野,《搞流行文化不如流行中搞文化》,保路
註2:2006人手8月16日,《香港經濟日報》商業,《新星得千萬元廣告,免蝕本》,陳倩敏
註3:2007年9月25日,《香港經濟日報》副刊專題,《千呼萬喚始出來》,蕭曉華
Saturday, June 09, 2007
與新媒體共舞 報紙仍有價
講者:沈嘉若(Gabriella Stern,道瓊斯通訊社高級主編)
資訊有價。
真的嗎?自從Google誕生後,很多人都認為傳統資訊媒介,例如報紙,將成明日黃花。利用搜尋如Google,彈指之間,成千上萬條搜尋結果躍現眼前,且完全免費。誰還會付錢買報紙?
梅鐸會。
向來無寶不落的梅鐸,放風聲欲以五十億美元的超高價,買下道瓊斯通訊社及其《華爾街日報》。正膠著間,另一家歷史悠久的通訊社路透社,已被加拿大的Thomson集團以一百七十億美元買下53%股權。
看來資訊不但有價,而且價值不菲。
但在免費資訊多得使人窒息的時代,百年老號如道瓊斯通訊社的價值,究竟在哪裏?
在香港總商會的午宴上,道瓊斯通訊社高級主沈嘉若(Gabriella Stern)坦言,Google和蘋果電腦正以競爭者的恣態,改寫傳媒的面貎,並威脅了其收入來源,令她們憂心忡忡。
她以「自海倫的特洛伊」以來最成功的「木馬」來形容Google:「他們對一切訊息(content)來者不拒,統統放在自己的網上,然後讓上網者予取予攜,分文不取。」Google的運作模式,使他們成為網上廣告的最大收益者,以英國為例,六成網上廣告的收入,落入搜尋器口袋。
喬布斯(Steve Jobs)的蘋果電腦,亦在不知不覺間,侵佔了傳統媒介的地位,而且遇強越強:「喬布斯看來每年都要弄一種全新的資訊傳播媒介出來:iPod改變了音樂的分銷渠道,又透過pod-casting和影像功能,成為新聞傳播的一份子;即將面世的iPhone不但可播音樂,還具個人化的訊息與新聞傳播功能。」沈嘉若說,蘋果針對用家需要的簡約設計,大大便利了人們使用新的資訊科技,摧毀現狀。
綜合而言,Google和蘋果電腦等新資訊科技,方便了受眾和廣告商,卻為傳媒的大眾傳媒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
· 科技(technology)和資訊(content)的結合,使傳播媒介的數量和來源激增,受眾擁有更多撰擇,廣告渠道也亦步亦趨,緊咬不放
· 越來越多人,特別是年輕一代,棄傳統媒介而取網上或流動傳媒
· 傳統的傳媒市場正在萎縮
這對道瓊斯來說,是重大打擊:去年他們百分之七十的收入來自傳統媒介,即主要是印刷廣告。如今,應何去何從?
但沈嘉若她們仍然非常樂觀,原因之一,是因為其旗下的財經報章《華爾街日報》,是少數銷路和利潤皆站得住腳的「舊」媒介。作為少數收費網站,《華爾街日報》網上版共有訂戶九十餘萬人,收入來源除訂費外更包括廣告收入,其營運模式相當成功,令同行亦紛紛效尤。沈嘉若沾沾自喜地說:「這是因為我們大膽、聰明和早著先機。」
新媒體縱競爭激烈,但道瓊斯卻從危機中看見商機:也許傳統媒介的地位正被蠶食,但人們對資訊的渴求從未缺缺。經數碼化的訊息,能通過電子渠道廣為傳播,與新科技共跳探戈,此類訊息的需求,不跌反升。
此外,訊息來源越多,可靠、準確與專業的訊息就更形可貴──特別是對那些「訊息就是金錢」的投資者而言。中國市場龐大,人們對道瓊斯這類成立超過一個世紀、擁三十三個普立茲新聞獎的堅實傳媒機構充滿信心,這就是一大商機。
沈嘉若總結,道瓊斯期望從依賴印刷利潤的「舊」傳媒,變身為以內容為主導的多元「新媒體」:「即使如Google或蘋果般以創新自居,總得依賴外界提供內容吧──他們自身根本沒內容可言。」
資訊有價。
真的嗎?自從Google誕生後,很多人都認為傳統資訊媒介,例如報紙,將成明日黃花。利用搜尋如Google,彈指之間,成千上萬條搜尋結果躍現眼前,且完全免費。誰還會付錢買報紙?
梅鐸會。
向來無寶不落的梅鐸,放風聲欲以五十億美元的超高價,買下道瓊斯通訊社及其《華爾街日報》。正膠著間,另一家歷史悠久的通訊社路透社,已被加拿大的Thomson集團以一百七十億美元買下53%股權。
看來資訊不但有價,而且價值不菲。
但在免費資訊多得使人窒息的時代,百年老號如道瓊斯通訊社的價值,究竟在哪裏?
在香港總商會的午宴上,道瓊斯通訊社高級主沈嘉若(Gabriella Stern)坦言,Google和蘋果電腦正以競爭者的恣態,改寫傳媒的面貎,並威脅了其收入來源,令她們憂心忡忡。
她以「自海倫的特洛伊」以來最成功的「木馬」來形容Google:「他們對一切訊息(content)來者不拒,統統放在自己的網上,然後讓上網者予取予攜,分文不取。」Google的運作模式,使他們成為網上廣告的最大收益者,以英國為例,六成網上廣告的收入,落入搜尋器口袋。
喬布斯(Steve Jobs)的蘋果電腦,亦在不知不覺間,侵佔了傳統媒介的地位,而且遇強越強:「喬布斯看來每年都要弄一種全新的資訊傳播媒介出來:iPod改變了音樂的分銷渠道,又透過pod-casting和影像功能,成為新聞傳播的一份子;即將面世的iPhone不但可播音樂,還具個人化的訊息與新聞傳播功能。」沈嘉若說,蘋果針對用家需要的簡約設計,大大便利了人們使用新的資訊科技,摧毀現狀。
綜合而言,Google和蘋果電腦等新資訊科技,方便了受眾和廣告商,卻為傳媒的大眾傳媒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
· 科技(technology)和資訊(content)的結合,使傳播媒介的數量和來源激增,受眾擁有更多撰擇,廣告渠道也亦步亦趨,緊咬不放
· 越來越多人,特別是年輕一代,棄傳統媒介而取網上或流動傳媒
· 傳統的傳媒市場正在萎縮
這對道瓊斯來說,是重大打擊:去年他們百分之七十的收入來自傳統媒介,即主要是印刷廣告。如今,應何去何從?
但沈嘉若她們仍然非常樂觀,原因之一,是因為其旗下的財經報章《華爾街日報》,是少數銷路和利潤皆站得住腳的「舊」媒介。作為少數收費網站,《華爾街日報》網上版共有訂戶九十餘萬人,收入來源除訂費外更包括廣告收入,其營運模式相當成功,令同行亦紛紛效尤。沈嘉若沾沾自喜地說:「這是因為我們大膽、聰明和早著先機。」
新媒體縱競爭激烈,但道瓊斯卻從危機中看見商機:也許傳統媒介的地位正被蠶食,但人們對資訊的渴求從未缺缺。經數碼化的訊息,能通過電子渠道廣為傳播,與新科技共跳探戈,此類訊息的需求,不跌反升。
此外,訊息來源越多,可靠、準確與專業的訊息就更形可貴──特別是對那些「訊息就是金錢」的投資者而言。中國市場龐大,人們對道瓊斯這類成立超過一個世紀、擁三十三個普立茲新聞獎的堅實傳媒機構充滿信心,這就是一大商機。
沈嘉若總結,道瓊斯期望從依賴印刷利潤的「舊」傳媒,變身為以內容為主導的多元「新媒體」:「即使如Google或蘋果般以創新自居,總得依賴外界提供內容吧──他們自身根本沒內容可言。」
Sunday, October 22, 2006
「程翔案」後遺症︰北上草木皆兵
講者:張炳玲(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吳靄儀(立法會議員)
上周香港記者協會和程翔關注組舉行了一場研討會,討論在內地進行資訊蒐集的困難和可能碰上的陷阱。會上討論到,「程翔案」最令人關注的一點是,不但記者在內地進行採訪有可能誤觸「國家機密」,事實上隨中港兩地交流日頻,一般人在進行學術交流或北上傾生意,也有可能墮進陷阱,頗令人有防不勝防的擔憂。
一些商人經常來往中港兩地,接觸不少人,這些人可以有許多頂帽子-民間的、官方的。在閒話家常時,他若提到一些消息,你不可能知道那是不是國家機密,他也不可能透露消息來源,這是陷阱之一;
避敏感題目 損學術水準
香港人到內地出差,為某些項目進行資料蒐集,如果「明知」是國家機密,當然不會那麼笨寫出來,但有時候卻很難說,這是另一個陷阱;
國內許多「環評報告」,比如說有關三峽的、有關港珠澳大橋的,都屬「國家機密」。從事環保的香港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副主席葉廣濤說,如果你知道了一些資料,又說了出來,很可能踩中陷阱。
他說,若商人和公眾同時知道一些政策方面的消息,那就不叫「商機」;若你想辦法去了解一些內容,你不知道那是不是機密的,又是一個陷阱。
前記協主席張炳玲,就道出學術界因程翔案引起的草木皆兵。她說,這場研討會本想邀請一些學者談他們進行和內地有關研究的經驗,可是她卻不斷「食白果」。這些學者要不直截了當推卻「千萬別叫我站出去講」,要不表現「鬼祟」,囑在引述其發言時「別弄得人家知道是我」。這令張炳玲感覺到,在學術界做研究,若要蒐集內地資訊,往往要打擦邊球。
學者進行研究時,往往需要內地研究夥伴提供大量數據、事實、資料。學者發表論文或研究,按道理應該列明出處,這可保障自己,證明這些是正確無誤的一手資料,非剽竊所得。
但若資料來源敏感,怎麼辦?不引的話,論文的學術地位馬上下降;引的話,萬一惹上麻煩,不但自己有禍,也可能連累內地的合作夥伴。
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學者只好棄敏感資料不用,轉而研究一些不容易惹上麻煩的領域,這樣,只會愈來愈少人研究中國的政治、權力動向等問題,研究題目愈趨平淡,不尖銳。不但如此,有時學者在內地接觸到一些資料,不敢帶回香港作分析,怕誤觸地雷,只好能記多少記多少,考驗記憶力。
張炳玲感慨,如今從事中國研究,「好似做賊一樣」,長此以往,在香港做的中國研究,質素焉有不倒退的?
吳靄儀說,無論根據《官方機密條列》或二十三條,程翔若在香港審理,都不可能入罪。
倘在港審理 程翔難入罪
以《官方機密條列》來說,若程翔要被判罪成,控方必須證明:
(i)所披露的資料是來自官方、
(ii)未經授權披露、
(iii)被告人明知是來自官方,同時明知未經授權、
(iv)明知所披露的資料是受保護的、
(v)該披露對國家安全是有損害性的,而且明知那損害性。
程翔一案,上面五項都不能證明。
至於二十三條,吳靄儀說,用二十三條入罪的機會是提高了,但若案子是在香港審,則
(i)舉證的責任在控方、
(ii)法庭程序的獨立性有保障、及
(iii)審案將會牽涉陪審團,由常人用常理去判斷。
這三點足以令一個獨立的檢控專員放棄起訴。
而且在香港審理刑事案,是以無罪為起點,控方要合理推論、逐點擧證,不能憑控方一紙「鑑定書」或「確認函」便當作證據。
程翔作為香港居民在內地被捕,吳靄儀慨歎,過去我們那麼辛苦地爭取新聞及資訊自由的法律保障、避免兩地遣送等,一下子都變成白費力氣。
(註:本文根據程翰所整理的研討會「初步筆錄稿」而撰)
上周香港記者協會和程翔關注組舉行了一場研討會,討論在內地進行資訊蒐集的困難和可能碰上的陷阱。會上討論到,「程翔案」最令人關注的一點是,不但記者在內地進行採訪有可能誤觸「國家機密」,事實上隨中港兩地交流日頻,一般人在進行學術交流或北上傾生意,也有可能墮進陷阱,頗令人有防不勝防的擔憂。
一些商人經常來往中港兩地,接觸不少人,這些人可以有許多頂帽子-民間的、官方的。在閒話家常時,他若提到一些消息,你不可能知道那是不是國家機密,他也不可能透露消息來源,這是陷阱之一;
避敏感題目 損學術水準
香港人到內地出差,為某些項目進行資料蒐集,如果「明知」是國家機密,當然不會那麼笨寫出來,但有時候卻很難說,這是另一個陷阱;
國內許多「環評報告」,比如說有關三峽的、有關港珠澳大橋的,都屬「國家機密」。從事環保的香港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副主席葉廣濤說,如果你知道了一些資料,又說了出來,很可能踩中陷阱。
他說,若商人和公眾同時知道一些政策方面的消息,那就不叫「商機」;若你想辦法去了解一些內容,你不知道那是不是機密的,又是一個陷阱。
前記協主席張炳玲,就道出學術界因程翔案引起的草木皆兵。她說,這場研討會本想邀請一些學者談他們進行和內地有關研究的經驗,可是她卻不斷「食白果」。這些學者要不直截了當推卻「千萬別叫我站出去講」,要不表現「鬼祟」,囑在引述其發言時「別弄得人家知道是我」。這令張炳玲感覺到,在學術界做研究,若要蒐集內地資訊,往往要打擦邊球。
學者進行研究時,往往需要內地研究夥伴提供大量數據、事實、資料。學者發表論文或研究,按道理應該列明出處,這可保障自己,證明這些是正確無誤的一手資料,非剽竊所得。
但若資料來源敏感,怎麼辦?不引的話,論文的學術地位馬上下降;引的話,萬一惹上麻煩,不但自己有禍,也可能連累內地的合作夥伴。
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學者只好棄敏感資料不用,轉而研究一些不容易惹上麻煩的領域,這樣,只會愈來愈少人研究中國的政治、權力動向等問題,研究題目愈趨平淡,不尖銳。不但如此,有時學者在內地接觸到一些資料,不敢帶回香港作分析,怕誤觸地雷,只好能記多少記多少,考驗記憶力。
張炳玲感慨,如今從事中國研究,「好似做賊一樣」,長此以往,在香港做的中國研究,質素焉有不倒退的?
吳靄儀說,無論根據《官方機密條列》或二十三條,程翔若在香港審理,都不可能入罪。
倘在港審理 程翔難入罪
以《官方機密條列》來說,若程翔要被判罪成,控方必須證明:
(i)所披露的資料是來自官方、
(ii)未經授權披露、
(iii)被告人明知是來自官方,同時明知未經授權、
(iv)明知所披露的資料是受保護的、
(v)該披露對國家安全是有損害性的,而且明知那損害性。
程翔一案,上面五項都不能證明。
至於二十三條,吳靄儀說,用二十三條入罪的機會是提高了,但若案子是在香港審,則
(i)舉證的責任在控方、
(ii)法庭程序的獨立性有保障、及
(iii)審案將會牽涉陪審團,由常人用常理去判斷。
這三點足以令一個獨立的檢控專員放棄起訴。
而且在香港審理刑事案,是以無罪為起點,控方要合理推論、逐點擧證,不能憑控方一紙「鑑定書」或「確認函」便當作證據。
程翔作為香港居民在內地被捕,吳靄儀慨歎,過去我們那麼辛苦地爭取新聞及資訊自由的法律保障、避免兩地遣送等,一下子都變成白費力氣。
(註:本文根據程翰所整理的研討會「初步筆錄稿」而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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