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0, 2007

兩岸統一 可效企業合併

“「假設你想和男朋友分手,但又懼於他一屋子的硫酸、滿口袋的兇器;對方其實也不想把你殺掉,因為他要為此坐牢。有甚麼辦法,可以使你盡管心不甘、情不願,也不講分手呢?」
…答案是「對我更好」。”


講者:聯華電子公司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前民進黨立法委員沈富雄

  隨明年初立法委員選舉和總統大選的逼近,在陳水扁刻意挑釁下,台灣島內的藍綠抗爭開始白熱化。日前拆除「民主紀念館」(前稱中正紀念堂)的「大中至正」牌匾時,更引發流血事件。

統一公投 化解爭端

  陳水扁為了選票而持續操弄統獨議題,加劇社會矛盾,有企業家終於忍不住發炮,以頭版廣告向總統嗆聲,一石激起千重浪。這位企業家就是台灣集成電路(IC)產業龍頭、聯華電子公司的榮譽董事長曹興誠-陳水扁於2000年上台時,禮聘的國政顧問團之一。

  曹興誠的倒戈相迎,使陳水扁公開怒罵了他20分鐘,指那是「生意人操弄政治」。這一罵,倒使曹興誠提出的「兩岸和平共處法」,更受矚目。

  在上周四舉辦的「香江論壇」上,曹興誠提出應以企業合併的眼光,來解決兩岸問題。

  「企業之間的合併有兩種:善意的,與惡意的。後者聽起來很可怕,但仍可合法,只要程序合乎正義就行了。」曹興誠說,大陸想統一,台灣人感到那就像惡意收購那樣可怕,但現實不必如此。他早前接受《亞洲週刊》訪問時如此解釋:「大陸要統一,那麼開條件出來,老百姓是老闆,同意就合併,不同意就表明條件不成熟,大家再商量,也不傷感情。」他早在11年前、於前副總統陳誠之子、台灣前監察院長陳履安競選總統時,就已提出這個看法,惜當時時機不成熟。

  但目前已具備了有關條件。

  第一,99年,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提出,台灣獨立現象的改變,需要經過全民公投來決定。曹解釋,「『統一』就是『獨立現象的改變』,可見這並沒有排除統一。」

  第二,05年內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其中提到了要「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因為這最符合兩岸利益。

  「把這兩項加起來,就是我提出來的『兩岸和平共處法』-即是用《台灣前途決議文》中的『公民投票』,來界定《反分裂法》裏面的『和平方式』。」曹興誠說,大陸若想統一,那就應尊重民意,主動提出「統一公投」,而台灣則不必舉辦獨立公投,「投票後,大家都沒話說,就好像選了陳水扁出來一樣。」曹興誠續道,全民公投的好處是,「兩岸不花一兵一卒、一槍一彈,只費一天工夫,就可以達成統一,並可消滅了內部的統獨聲音……要賣台,大家一起賣。」

撤飛彈批超級CEPA 免台獨

  緊接曹興誠發言的前民進黨立法委員沈富雄,一語道破此乃「虛統實獨」,謂它最可取之處,是把主動權交給中共,賭對方不敢輕易發動公投:「台灣除了沒有大使館外,基本上和獨立國家沒有分別啊。」只要台灣不談分裂,維持統一的可能性,那兩岸的關係就可穩定下來。

  他又以男女關係來為兩岸關係提供出路:「假設你想和男朋友分手,但又懼於他一屋子的硫酸、滿口袋的兇器;對方其實也不想把你殺掉,因為他要為此坐牢。有甚麼辦法,可以使你盡管心不甘、情不願,也不講分手呢?」沈富雄說,答案是「對我更好」。

  「只要大陸對台灣更好,給予的條件比CEPA更CEPA,又把飛彈通通都撤走,台灣人都會感動得不得了,不必辦甚麼獨立公投,因為捨不得呀。」沈富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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