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03, 2007

Start-up系列五之三:發展科技業 政府做還是市場做


專訪:
葉劉淑儀
匯賢智庫理事會主席、前保安局局長
李景輝
Team and Concepts主席兼創辦人
零四年香港大學工業管理(資訊系統)及軟件工程雙學位畢業
http://www.editgrid.com/
宋漢生
aNobii創辦人
零一年美國密芝根大學政治及經濟學系畢業
http://www.anobii.com/


葉劉淑儀於零三年向特區政府請辭、前往位於矽谷的史丹福大學進修前,是統領六萬多名紀律部隊成員的保安局局長。請願行動對她來說,一點也不陌生。
惟五月底的一次請願行動,仍然成了她的「第一次」:她第一次戴上請願者的帽子,邊呼喊「香港無科技、香港無前途」,邊遞上請願信。

從美國回來不過年餘,葉劉淑儀先用一篇談論香港政制的碩士論文摘要打響頭炮,再以匯賢智庫的成立,搭建與公眾及政府交流的平台。最近,她更為政府把「工商及科技局」更名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而走上街頭,身體力行捍衛香港科技界的地位。

「廿三條」的影子慢慢遜色,「新科技」的形象漸漸鮮明。葉劉淑儀既然有話要說,本欄便專門請來兩位在本港從事第二代互聯網(web 2.0)的年青創業家,與她談談科技,聊聊經濟。

葉:葉劉淑儀
李:李景輝
宋:宋漢生
記:本報記者黃雅麗

葉:你們兩個年紀輕輕的便自行創業,金錢上的報酬還滿意嗎?過幾年可會考慮上市?

李:我的目標不是一份安穩的工作,而是做好科技事業,實現心中的理想。好像我們即使剛剛得到一筆價值125萬美元(港幣975萬)的創投基金注資,也不會貿然加人工、把公司搬去國金二期之類。
當然我們五個合夥人都擁有公司的股權,但上市未必是我們主要的出路。

記:剛才提到VC(創投基金)。究竟在香港搞科技創業(start up),資金方面有困難嗎?創投基金在香港是否不成氣候?

李:我不同意因為有資金困難,便要由政府來大手「掟」錢催谷創業。

宋:對,在香港搞start up,問題不是錢不夠,而是創業氣氛不足。我的經驗是,如果你的產品成功,引起了重視,許多外地的VC覺得值得投資的話,會不惜坐十多個小時飛機來和你碰個面。

李:不少人看中香港和內地之間的協同效應(synergy),希望摻上一腳,故我們不愁沒人投資。

葉:是啊,我覺得香港可以和內地結合,當中國的班加洛(Bangalore,印度的經濟及資訊科技中心,被稱為印度的矽谷),做軟件生意。

李:我不認同。軟件生意有許多種,班加洛主要是接美國外判出來的工序,其優勢是成本低,香港肯定做不到這個價錢。

葉:那香港可以做質素監管(QC)和市場高端的生意吧。

宋:其實不少物流公司的資訊科技部門已很自然地與內地結合了,我覺得深圳成為中國班加洛的機會,比香港大。我想我們走配合的路線,更勝取而代之。

葉:可是香港的經濟發展,完全違反世界潮流。過去英國人只想把香港打造成一個商埠,以方便他們做生意,所以從不重視科技。而且港府以文官主導,其科技意識很差,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做,往往以土地支付作發展模式,結果科技項目都成了地產項目。

傳統上我們最重視貿易,最優秀的政務官都被派去日內瓦當世貿的代表。工業?在香港一直可有可無,一句「自由市場」、「積極不干預」(見另稿)就被搪塞過去,政府長期迷信「Maximum support(最大支援),Minimum intervention(最小干預) 」,導致科研不被重視,創業鼓勵不足。

現在政府決定把「工商及科技局」更名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業界感到很失望,因為這大大影響我們的形象和外國直接投資,簡直自拆招牌,新加坡就最開心了──人家送埋大床嫁女呀,配套應有盡有,我們做不到,完全做不到。

宋:可是政府插手科技,卻非常危險。
第一, 今天的贏家,明天可以是輸家。既然VC願意承擔投資的風險,私人真金白銀掏錢出來,為何要花政府的錢?
第二, 一旦政府擺明車馬支持科技發展,就會有大批學生競相爭讀那些科目,假如日後風氣一轉,同學們過去為了呼應政府而作出的職業決定,豈不統統被扭曲?

很多人說美國的矽谷根本就不是由政府弄出來的,那其實是由史丹福大學弄出來的,因為它吸引了最精英的學生,由此形成匯聚效應和創業風氣。

葉:對,說來問題的癥結還是在教育上。我們大學的通識教育欠奉,根本無法國際接軌,你去問問那些富豪、中產與官員們,他們把孩子送到哪裡唸書?

宋:葉太你也認同教育制度是最大的問題,這真是大快人心。

(香港start up系列:之三)

Sidebox:夏鼎基原意非什麼都不做
當年財政司夏鼎基對「積極不干預」的解釋:
˙這不是甚麼都不做(do-nothing)的藉口
˙我以「積極」來形容「不干預」,因為政府並非一遇上要求干預的聲音,便直截了當地拒絕
˙剛好相反,政府必先仔細權衡輕重利弊,再作出決定;雖然多數情況下我們主張不作干預,但這是「積極」思量後的結果,並非甚麼都不做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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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2年的文章,夏鼎基再為「積極不干預」作了最重要的補充,指在下列條件下政府需要干預:
˙自由市場的不完善而引致壟斷
˙市場增長過速,以致常規無法抑制
˙為了維護公眾利益而須立法和監管
˙某些個人行動對總體經濟和總體金融產生不良影響
˙即使商界及政府依照市場力量,仍不足以確保經濟能隨環境轉變而不斷調整,穩定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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